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要征得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收益归全体业主,可用于冲抵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用,也可用于小区改造。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对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的经营和收益分配做了进一步明确。
《前期合同》充分保障业主权利
据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使购房人在购房的同时就能了解此后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充分保证业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还包括强制性条款与选择性条款,保障业主对物业服务的合法权利。同时设定最短合同期限,以保障各方的利益。

明确共用设施经营等问题
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了物业服务费用问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及收益分配问题和合同终止问题。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方式,双方可选择采用“包干制”或“酬金制”。对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项目收费明确由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使用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
业主决定合同续签与否
《物业服务合同》还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一方决定不再续约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如业主方未提前三个月将续聘或解聘的意见通知物业服务企业方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物业项目之前,原企业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据新华社
延伸阅读
北京:车位出租业主讨要百万租金
日前,北京九龙山庄业主讨停车位一案,在北京大兴区法院开庭。
据了解,九龙山庄小区在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共建有车位300多个,其中200多个车位被以3.8万元到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业主,剩余地面上的85个车位被物业公司以每月150元的价格出租。业委会据此起诉,向物业公司索要租金100多万。
该案当天没有宣判。 据《新京报》
广州:物业管理收费要明码标价
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从11月1日起,广州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要全部明码标价。
广州市物价局2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须将物业服务标准通过公示栏、标价牌、手册等方式向业主公示,并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调价要提前1个月标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
广州市物价局称,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不实行明码标价或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据悉,最高处罚金额20万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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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相关规定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编辑: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