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0日电 《香港商报》3月10日发表题为《不允高速公路成为腐败路》的评论文章说,中国高速公路腐败之风必须煞住,腐败温床必须铲除!为此既要严查严办、彻查彻办高速公路腐败,不管涉及任何人都必须严惩不贷,同时又要对高速公路的修建、管理、经营制度、法规、体制、机制等进行深化改革,甚至是重大改革。改革的目标是,最终实现不与民争利,还路于民,全部非收费化。
文章摘录如下:
近日国家审计署公布2008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查出收费公路在违规设收费站、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征用土地、转让经营权方面存在一系列严重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审计署的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内地一些高速公路真是腐败路,且是高速腐败路。
中国高速公路的建设突飞猛进,可谓一日千里,发展速度之快世界第一,总里程也跃居世界第二。现在东中部地区,特别是东部地区,业已形成较密集的高速公路网,四通八达,一片繁忙。而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受益于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然而,从高速公路开始修建,腐败就随之相伴而生。“要想富,先修路”,谁料修路致富,却异化成了修路致腐。有目共睹的是,一些高速公路的建设从立项审批、投资、贷款、工程承包、验收,到收费经营、公司上市等相关环节都存在严重腐败。
前些年,因高速公路而走上腐败路的,从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厅长、副厅长、工程指挥长,到地市县负责工程招标、工程承包、工程建设的官员,因贪污受贿纷纷落马的,为数不少,其中不乏被判极刑者。至于工程承包、分包、施工中的腐败更是比比皆是,在有的地段,平均每公里就查出一个贪腐分子,真可谓骇人听闻!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的收费经营、经营转让、公司上市,更是滋生腐败的温床。高速公路成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的高发区和重灾区。现在是到了连根清除高速公路腐败温床的时候了。从中央到地方应实施一次横扫高速公路腐败路的大战役,对腐败案件、腐败罪犯严查严办、彻查彻办,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就以此次国家审计署审查出的安徽省政府转让合巢芜高速公路经营权,致使国有资产流失12.4亿元为例,就需要有部门严查,还原真相,取信于民。
而与安徽合巢芜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的严重问题类似的情况还有,此次审计署还审查出10省市106个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中,地方政府越权违规审批项目64个,占项目总数60%。如沪杭高速公路等12条公路发生转让权18次,其中12次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再者多达70%的公路经营权转让金,是受让方以被转让的公路作质押贷款来支付的。这些受让方私企老板几乎以零风险代价或幕后交易控制巨额公路国有资产,并从中牟取巨额暴利。这难道不是侵占鲸吞国有资产的腐败?
高速公路腐败还表现在垄断经营、暴利经营。
高速公路原本应是政府向全社会、全民提供的基础设施、公共产品,应无偿供全社会、全民享用的。自1984年中央出台政策,规定高速公路以非收费公路为主,但为弥补当初政府投资的不足,可适当以贷款修路的收费还贷公路为辅。然而,地方政府反其道而用之,高速公路几乎都变成了收费公路为主,非收费公路为辅,并形成长期垄断性经营,大规模延长收费年限(有的长达42年或更长),大比例提高收费价格,密集增设收费站。
此次审计署审查出16个省市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费149亿元;7个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收通行费82亿元;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超出投资成本数倍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
例如,首都机场高速路,银行贷款7.65亿元,收费期33年多,预计总收费90亿元,为贷款的11.8倍;京石高速路北京段银行贷款5.81亿元,收费期42年,预计总收费93亿元,为银行贷款的16倍。这成了典型的“高价公路”。
高速公路的腐败还表现在,高速公路垄断性经营变为主管部门、经营部门的特权,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收费公路管理经营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通行费收入,服务区、加油站、广告经营收入,都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而且还挪用国有资金,违规多征占土地谋利。收费公路管理经营部门人员收入高得出奇的惊人,一名普通收费员的月收入高达上万元。无怪乎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老研究员调查后发现,一名高中毕业后当上收费员的18岁小姑娘,居然月收入1万多元,竟然远远超过科学研究人员,甚至有成就的研究员的月收入,真是不可思议,无比感慨。至于收费公路机构管理人员以收费权做交易也司空见惯。仅以“特权车”、“人情车”、“关系车”不收通行费为例,2003年至2005年就多达8.4亿元。可以说,高速公路腐败连连,不一而足。
高速公路腐败之风必须煞住,腐败温床必须铲除!为此既要严查严办、彻查彻办高速公路腐败,不管涉及任何人都必须严惩不贷,同时又要对高速公路的修建、管理、经营制度、法规、体制、机制等进行深化改革,甚至是重大改革。改革的目标是,最终实现不与民争利,还路于民,全部非收费化。(蒯辙元)
编辑: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