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滚动 | 四川 | 国内 | 国际 | 财经 | 社会·娱乐 | 体育 | 军事 |
 
福建:高考准考证必须亲自领取并签字
2008-5-4 10:28:57 来源:新华网 

无标题文档
    新华网福州5月3日电(记者 沈汝发)为防止高考冒名替考现象,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2008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首次明确要求,高考《准考证》必须亲自领取并签字。

  根据招生细则规定,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如果暂未办理身份证或 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且在照片上加盖压角公章的户籍证明,亲自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招生细则还明确要求,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办理签领手续,并在本人《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自己的姓名。

  另外,考生进场考试时,还必须在“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签名。据介绍,签到表将作为核对考生的存根,每个考场一张,随试卷下发给监考人员随考卷收回。往年,监考人员在核对准考证时只对照考生姓名、相貌、座位号,而今年将增加核对考生的签名笔迹。

  福建省高招委表示,虽然近年来加大了违纪舞弊的处罚力度,但冒名替考现象仍然屡见不鲜。实施签名笔迹核对等措施可以有效防范冒名替考现象。

编辑:刘艳红
我要评论
上一条 】 【下一条 】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 [药师寺凉子]详情解密
· [花样男子]电影版剧照
· 工口漫画家鸣子08新作
· [倒霉催的猫]快乐上市
· [YOUNGSUNDAY]停刊决定
· [我的狐仙女友]PS2详报
· 61[功夫熊猫]盛大首映
· [致命紫罗兰]人设公开
· [大梦王]六月央视首播
新闻调查
2008.6.16-2008.6.22 
你支持将“保护学生安全”纳入师德规范吗?
支持
不支持
不了解
Copyright© 1996--2007TFO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川ICP证00000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060127 文网文[2003]0010号 客户服务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广告服务 028-84396761 028-84392012 网站联系:188@tfol.com
对外合作MSN:tfol_hz@hotmail.com 客服QQ:93306690 客服电话:028-84392971
版权所有者:成都翰普计算机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