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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残杀女大学生与尸同宿续:学校加强租房管理

2006-6-17 11:48:02 来源:东南早报 [在线收听语音新闻]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 黄墩良)昨日,早报报道了某高校大学生柳诗(化名)惨死出租房一事。昨日,受害者的父母从黑龙江乘飞机赶到泉州。

  柳诗是独生女,听到这个不幸消息,母亲到泉州后就晕倒了两次。目前,柳诗生前就读的高校正配合家属以及公安部门处理好善后事宜。

  据了解,柳诗身高170厘米,性格开朗,跟同学相处得不错。

  柳诗在出租房遇害的消息传开后,学校加强了校外租房学生的管理。一些住在出租房的学生,也纷纷搬回学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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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校外租房现象调查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黄墩良)大一女生柳诗(化名)惨死出租房。在外租房,如何确保安全,再次引起关注。

  走访:部分学生在外租房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区某高校。该高校旁边有一片民房。民房到处贴有出租房子的广告。有张广告上写着,今有房间出租,每月租金200元。广告上还有联系电话。

  校园内也贴着租房广告,有的贴在学生宿舍楼附近。

  随后,记者来到另外一所高校。在高校旁边,一张广告贴在路边。广告上写着“套房、学生公寓,配阳台、宽带,有线免费”。

  记者从某高校一学生了解到,她们宿舍有十人,现在有五六人在外面租房子住。平时,几乎见不到舍友的影子。只是比如某个人过生日或者学校要检查,她们才回来住在学校宿舍内。

  那么,为何有的学生热衷在校外租房子住呢?某高校学生小林归纳了以下几类:

  一是认为在校外居住较方便,比较安静;

  二是有男女朋友的人,在校外居住,有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个别人还同居;

  三是想考研的人,他们觉得在宿舍比较吵。

  2004年,教育部就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解决住宿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

  加强对“重点户”的管理

  泉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加强出租私房及外来人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这位负责人称,针对全市各地特别是中心市区出租私房多、外来人口多等现状,全市各级公安户政部门及基层派出所既有所分工,又通力合作,开展出租私房、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对所有私房出租户及承租者进行登记,并在出租私房外贴上“出租房”标志,以便群众监督和公安机关管理。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少数私房业主只顾赚钱而对自己租出去的房子不管理或管理不到位,从而导致少数出租私房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

  为此,在日常的出租私房及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中,公安机关将出租私房分为重点户、普通户和放心户三种。凡是房屋承租者在向出租者租赁房屋期间发生过违法犯罪行为,而这种行为又与房东不管理有关的,都被列为重点户。在日常的管理中,公安机关特别“关照”此类出租房,依法予以从严管理。

(编辑: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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