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滚动 | 四川 | 国内 | 国际 | 财经 | 社会·娱乐 | 体育 | 军事 |
 
张学友南京演唱会主办方被告涉嫌侵权
2007-8-7 20:39:14 来源:新华网 [在线收听语音新闻]

无标题文档
    新华网南京8月7日电(记者王恒志)因拒交音乐著作权使用费,香港歌星张学友4月7日南京演唱会主办方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告上法庭,7日南京市中院对此诉讼正式立案,四被告被要求支付著作权使用费30万元。

  2007年4月7日,张学友在南京举办“好久不见”演唱会,在当天演唱会上演唱了36首歌曲,其中属于原告接受权利人委托或者相互代理实施著作权集体管理范围内的曲目为31首。

  由于主办方不接受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演唱会前至少缴纳10万元作品使用费的要求,至今未支付著作权使用费,侵犯了音乐著作权。在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正式将主办方江苏广电集团告上法庭,同时被列为被告的还有南京大唐亚太国际演出交流有限公司、南京大洋商务广告代理制作有限公司和江苏五环广告传播公司。要求四被告支付涉及香港方面委托相互代理的著作权使用费308875元,以及原告维权过程中的合理费用24817.8元。

  据介绍,本次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维权的对象为涉及香港方面委托相互代理的21首歌曲,其中也包括张学友自己创作词曲的《雪狼湖》等作品。原告代理律师翁冶中解释说,根据著作权法,这些歌曲在著作权集体管理范围内,即使是张学友自己演唱,演唱会主办方也需要缴纳著作权使用费。

编辑:屈靖波
我要评论
上一条 】 【下一条 】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张学友巡回演唱到太原(06日 13:59)
张学友摔麦克风支架发泄(16日 09:11)
· [药师寺凉子]详情解密
· [花样男子]电影版剧照
· 工口漫画家鸣子08新作
· [倒霉催的猫]快乐上市
· [YOUNGSUNDAY]停刊决定
· [我的狐仙女友]PS2详报
· 61[功夫熊猫]盛大首映
· [致命紫罗兰]人设公开
· [大梦王]六月央视首播
新闻调查
2008.11.10-2008.11.16 
大学应该逐步“社会化”吗?
反对,大学生活充满纯真
赞成,大学就是社会的一部分
不知道,说不清楚
Copyright© 1996--2007TFO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川ICP证00000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060127 文网文[2003]0010号 客户服务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广告服务 028-84396761 028-84392012 网站联系:188@tfol.com
对外合作MSN:tfol_hz@hotmail.com 客服QQ:93306690 客服电话:028-84392971
版权所有者:成都翰普计算机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