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建泉州市安溪县地税局被卷入吃霸王餐征“小姐税”吓跑外商的风波中(本报2007年12月27日曾报道),安溪地税局和泉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则坚称是严格执法,并无过错。
据称,新加坡华人王泉成8年前回到家乡安溪县,建造了该县唯一一家四星级酒店明园大酒店。2003年酒店开业后,因为没有给地税局赞助,拒绝地税局吃“霸王餐”,被视为“不懂规矩”而屡遭刁难,到安溪地税局讨账被骂“不识相”。而后,安溪县地税局联合泉州市地税稽查局对酒店进行了一次报复性执法活动,要求酒店补缴“城市房地产税”、“小姐税”及罚款共187万余元。
明园大酒店与泉州、安溪两级地税部门之间的纠葛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事关税务干部的形象和安溪县的投资环境,兹事体大。近日,明园酒店不服泉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泉州市丰泽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正式立案,准备择日开庭审理。
小姐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被冠以“报复性”执法,安溪县地税局感到很冤枉和气愤。安溪县地税局局长黄哲源表示,明园酒店反映的情况根本不是事实,比如说地税局向酒店要“赞助”,完全是杜撰的。地税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都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充分保障,并不需要拉“赞助”。明园酒店因为在税收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将个人情绪通过网络发泄,有“抹黑”税务干部之嫌。黄哲源针对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关于“霸王餐”
消费款全额转付给了酒店
关于“霸王餐”问题,黄哲源拿出一张安溪地税局与明园大酒店签订的消费协议说,安溪乃至整个泉州酒店业的通常做法是单位消费者与酒店签有协议,先签单消费,后统一结算转账付款。该局2006年2月至8月在酒店共消费18607元,经审核批准,该局将消费款全额转付给了酒店,并不是酒店所称的“连续几个月催讨不来”。
关于报复执法
酒店拖欠税款才停供发票
“向酒店收取‘城市房地产税’,我们是有法可依的。”黄哲源说,根据相关规定,明园酒店不属于免征企业,该局曾多次向其催缴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明园大酒店依旧未予改正,继续拖欠税款。于是,地税局依据有关规定采取暂时停止供应发票的临时措施,并不存在不当或过激的执法行为。
关于“小姐税”
被误读了我们收的是个税
关于“小姐税”,安溪县地税局和泉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均表示外界对此有误读,地税部门实际上收取的是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酒店有坐台小姐进行陪侍业务是事实,而坐台小姐的收入不好界定,只好核定一个数目来征收。
明园酒店董事长王泉成说,安溪县地税局不管酒店有无小姐,都按床位数、KTV包间数、桑拿按摩室数,以一定比率来核定小姐数量,按照每月每名小姐缴税340元的额度向酒店征收。明园大酒店被地税局核定出18名小姐,应累积缴纳“小姐税”87380元。对此,王泉成认为,法律不允许小姐服务,所以拒绝缴纳该税。
编辑:汪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