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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收费岂能“说不清楚”
2008-5-7 9:12:2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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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重庆5月6日电(记者王金涛)家住重庆市沙坪坝区的高女士办理了用于在网上群发短信的“移动信使”号码,每月都会收到12元至18元的梦网信息费,而她却从没有办理过梦网业务。尽管中国移动公司已答应全部返还,但这种“说不清楚”的收费实在让她感到气愤。

  据高女士介绍,2006年,中国移动公 司一位客户经理为她办理了“移动信使”业务。几个月后,高女士在缴费时发现,账单上除显示短信费外,还有每月金额不等的梦网信息费(代收),其金额高出短信费。高女士向移动通信公司质疑,得到的答复是:群发短信的费用由移动通信公司和梦网按比例分成,梦网信息网就是梦网的分成费。但高女士认为此解释欠妥:一是每月梦网信息费与短信费的比例并不一致;二是二者费用加起来除以群发短信的总条数,平均每条短信息产生的费用高达0.4元至0.5元,而客户经理当时的许诺是“移动信使”短信费和普通手机短信费差不多。

  于是移动通信公司客户经理又提出第二种解释:高女士无意中上了移动梦网,并接受了梦网的服务。但高女士坚决否认。

  在高女士的争取下,2006年10月,移动通信公司返还高女士90元梦网信息费,记者在账单上发现了这笔费用。去年3月至今,高女士不再使用“移动信使”业务。今年4月,她到移动通信重庆公司心连心营业部清算费用,发现移动通信公司在2006年10月返还90元梦网信息费后,依然照收梦网信息费,并于去年4月和5月收取欠停保号费共20元。高女士说:“如果他们应该收这笔费用,为什么要返还我?如果他们不该收这笔费用,为什么在返还我后又照收不误?再者,我从来没有要求过保号,怎么会有欠停保号费?”

  记者日前打电话给中国移动一位客户经理,请他对高女士经历作出解释。他同样解释梦网信息费是梦网从群发短信中获取的分成费用,后又解释前两年移动通信收费不规范。此后,高女士据理力争,那位客户经理答应将后来产生的梦网信息费全部返还。

  面对“斗争”取得的“胜利”,高女士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她说:“搞明白一个账单都这样难,消费者太不容易了!”

编辑:曲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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