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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爷相中长眠福地 阴差阳错住进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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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1 14:57:45
新闻来源: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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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岁的冯大爷为自己挑选了一处墓穴,打算去世后与老伴在此长眠。没想到,墓穴购买一年多后,他相中的“福地”竟然埋了别人! 昨(10)日,气愤不已的冯大爷家人找到陵园方讨说法,并就此事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工作人员现场调解未果后,双方决定今日上午再到琉璃工商所协调。 墓穴埋他人老人气病了 昨日上午,冯大爷的儿子及亲戚一行七八人站在锦江区金沙陵园一座陵墓前,个个脸色铁青。本该属于冯大爷的墓穴已经合葬了一对夫妇,墓碑上的时间为2005年12月26日。 据冯先生介绍,2004年12月,他们花16800元购买了这座编号为1排10号的墓穴,准备给年届七旬的父亲去世后用,墓穴是老人亲自挑选,打算百年后与已经去世的老伴合葬。今年1月2日,他们接到介绍他们买墓人的电话,“这座墓穴已经埋上别人了。”老人平时十分忌讳这事,当晚就气病了,住进了机投镇一家医院。 新手数编号错将右当左 对墓穴出现“一墓二主”的情况,金沙陵园副总经理侯心平向冯先生一家表示了歉意。他承认,重墓是因为陵园工作疏忽造成的,并叫来当事工作人员刘小姐向众人解释。 刘小姐称,出现这事是因为她数错了编号,按规矩应该是面向墓碑由近及远数排数、从左到右数号数。而安葬者购买的墓穴是1排4号,下葬当天,她错将号数从右向左数,还有原因就是,“当天人特别多,我是新手。” 两次都出错要10倍赔偿 按照民政局相关规定,出现重墓的情况,只能为已经安葬者使用。为了弥补过错,金沙陵园提出3个解决方案:在同一园区任选价值相等的一处墓穴;在另一园区任选一墓穴;或者退还全款并赔偿30%违约金。 对此,冯先生一家认为难以接受,冯先生说,去年12月份,他三爸也下葬在该园区,结果陵园方将墓碑错立在邻近的墓穴。“连续出现错误,我们觉得很窝火。”冯先生一家要求陵园方10倍赔偿。早报记者杨琴摄影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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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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