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处理涉诉信访工作,推行涉诉信访公开听证,集中处理上访老户问题,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取得明显成效。去年,省高院共组织256人次听证,该纠正的错案依法纠正,该依法驳回的坚决驳回,该教育息诉的认真做好工作,息诉率达70%以上,收到了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的良好法律效果。
针对信访申诉案件诉讼性特点,省高院扩大公开审判范围,探索推行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坚持限时听证、有诉有听、当场举证、立听立决的原则。对简单案件,听证后立即答复当事人;对当事人认为判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错误的案件,由原承办法官到场就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说明;对集团性诉讼案件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申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联合听证,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化解矛盾纠纷。对当事人不服二审维持原判的申诉案件,先经一审法院进行书面复查和听证准备,再由省高院派审判人员到基层法院组织听证。
同时开展集中处理信访老户问题专项工作,将排查出的17件上访老户案件逐一落实责任领导,按照“定人、定责、定案、定时”的“四定”方案,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省高院领导及相关部门,主动到当事人所在地做息访息诉工作56件(次),息访息诉率达90%以上。对闹访等非正常上访案件,注意积极引导事态良性发展,对确实不听劝阻,无视法律的,坚持依法严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