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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新马泰7旬翁溺亡 家属状告旅行社索赔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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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5-8 10:52:10
新闻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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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父母的晚年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去年国庆期间,孝顺的儿女出钱让父母参加了“新马泰12日豪华游”,然而,在泰国游览期间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海边浴场活动时,78岁的父亲不幸溺水客死他乡。家属认为旅行社未尽到告知、看护义务,在多次要求旅行社给个说法未果的情况下,一怒之下将旅行社告上了法庭。此案将于今日在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
新闻闪回
“本来是尽我们做儿女的孝道,没想到却让父亲客死他乡。”说起父亲出国旅游不幸溺水身亡,儿子赵明至今都无法释怀。据赵明讲,父亲赵希文78岁,去年9月下旬,三兄妹经人介绍,找到光大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公司),缴纳7000元钱让父母参加了该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12日豪华游””。去年9月28日晚上11点55分,父母随团于成都登机前往泰国。去年10月2日上午9时左右,由光大公司领队齐某和当地龙泰旅游公司导游何某带领游客抵达金沙岛海滨浴场参观旅游,活动项目有游泳等水上活动。会游泳的父亲也想下海游泳,找到导游齐某问:“我能不能脱了上衣下海游泳呢?”齐某同意了。不久,同团的游客发现父亲漂浮在水面上没了动静……经医院查验,父亲在送到医院之前就已经死亡。
谁的责任?双方各执一词
赵明兄妹认为,父亲的死与组团的旅行社看护不力、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等有直接的关系。“旅行社对这场悲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光大公司东南亚部部门经理何(音)先生。何先生说,他们公司对此事没有任何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此事现已进入法律程序,该不该赔偿,有没有责任,还得看法庭如何判决了。”
协商未果 家属告状要求赔偿
赵明称,他们曾两次找到光大公司有关负责人,要求尽快解决父亲溺水身亡一事,“但他们的态度非常蛮横,要么不理不睬,要么坚持认为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赵明三兄妹一气之下,于今年3月将光大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各类损失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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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蒋雨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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