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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枪60支 1死刑3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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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5-9 14:47:59
新闻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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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影响极大的建国以来成都地区最大贩卖枪支案已在成都市中院宣判。法院认定,8名被告人先后买卖60多支枪和大量军用子弹,判处其中1人死刑,3人死缓,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卖枪手枪步枪冲锋枪都有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9月,被告人泽松、陈柯共谋贩枪,约定由陈柯负责联系购买,泽松负责出售。9月至12月期间,陈柯数次联系青海省某村的马哈克毛,从他那里购买了60余支仿“六四”式手枪,随后,运至成都交给泽松。泽松收到枪支后,将其中40余支枪连同从他处购买的子弹,以每支25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唐仕礼,唐又加价,通过女友等人四处贩卖。
在此期间,泽松、蒋方军还曾先后向马某某(另处)购买冲锋枪、半自动步枪、仿“六四”式手枪及各种口径军用子弹。2005年1月20日,泽松在成都市一宾馆附近将一支半自动步枪以1.2万元卖给被告人阳国春。
黑钱一支手枪赚4000元
2005年1月21日晚上8点左右,泽松、唐仕礼在成都一宾馆附近一汽车内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挡获。警方当场收缴20支仿“六四”式手枪。随后,警方从泽松的暂住地搜缴出仿“六四”式手枪8支;仿“五四”手枪1支;“八二”式、“七九”式微型冲锋枪各1支、“五六”式冲锋枪1支;各种口径军用子弹489发。警方还从唐仕礼、蒋方军家中搜出各种手枪、冲锋枪和子弹若干。
卖枪者马哈克毛在庭上交代,他最初卖出的价格是900元一支。此后,经过反复倒卖,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出售的价格高达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8被告人非法买卖枪支,其中4人还非法买卖弹药,已违反国家枪支、弹药管理规定,其中4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另外4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而且贩卖数量大,犯罪情节严重,所以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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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蒋雨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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