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民生问题,就业最重要
2007-1-25 8:32:54 来源:四川在线 [在线收听语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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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新增劳动力就业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交织,四川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就业,当然是就业。”23日,省政协委员张莲花告诉记者,她在跟困难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切身体会到,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里,就业最重要。“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才有了改善生活的源泉,也才有了发展自身的条件。”参加今年省政协全会,她提交了3份提案,其中一份是《对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建议》,她认为“积极的就业政策必须落实”。

  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每年将新增劳动力约140万人,但每年能提供的就业岗位仅约80万个。同时,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自身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也十分突出。化解矛盾,适合四川的途径有哪些?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在思考。

  “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我们省的贯彻意见都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省人大代表敖锡贵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就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如何良性互动?“四川劳动力丰富,资本相对稀缺,应该逐步形成一个以最大化吸收劳动力为主的产业,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敖锡贵认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也许对地方的税收贡献不够大,但对社会的贡献大。比如成都的“西部鞋都”,就吸纳了该市和外地许多劳动力就业。“一个人的工资也许增加不多,但就业的人多了,群体的收入增加了,消费相应会扩大。从宏观来看,消费扩大了,‘三驾马车’用力均匀,经济发展才更健康。”

  张莲花认为,在制定产业政策、调整经济结构、引进投资项目时,要将能否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四川要特别注意发展旅游、服装、鞋业制造等企业,提高我省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整体形象,增强其竞争力和就业容纳能力。”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就业的增长取决于经济增长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但扩大就业不能仅仅依赖于经济增长,还需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为代表的就业困难人群,更牵动代表委员的心。张莲花呼吁,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帮助困难群体就业。

  敖锡贵认为,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改善劳动力结构的根本出路。要使每一个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都能够受到技能培训,同时要加强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愿意创业、敢于创业人员的培训”。

  创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很大,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创业。对能创业、又敢创业的人群,除了培训,必须打破小额担保贷款的瓶颈制约,营造有利的创业环境。敖锡贵和张莲花一致认为,有的地方实施联保互保小额贷款,这一方式值得总结推广。

  “把就业和社会保险制度衔接起来”

  张莲花认为,要达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只是政府努力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必须提高就业质量,即加强劳动方面的执法和立法,改善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状况。

  “同时还要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把就业和社会保险制度衔接起来,从而实现扩大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以及扩大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的良性互动。”敖锡贵说。

  扩大就业民企要当主力

  ■提案:《千方百计发展民营经济拓宽就业渠道》

  ■提案人:省工商联案由:如何努力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任务。

  建议:让民营经济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手段。要清除思想障碍,消除所有制歧视,创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和“公开、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要放宽民营企业创业和经营的政策限制,促进个体经营户和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容量。要废除抑制民营企业发展的收费罚款制。要大力发展民间行业商会组织,规范企业行为,反映企业意见和要求。要促进择业观念的转变,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和谐:为新型劳动关系点睛

  ■主持人本报记者■嘉宾刘家强(省政协委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何玉芬(省人大代表、乐山市中区张公桥石雁社区主任)

  和谐与否不仅事关个人

  记者:《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和谐劳动关系为什么重要?

  刘家强: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企业内部劳动关系不和谐,就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一旦这种不和谐变成一种社会常态,势必会影响社会和谐目标的最终实现。

  何玉芬:职工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一个职工背后有家庭,有亲人,因此劳动关系和谐与否,不仅仅是职工个人的事情。

  刘家强:所以说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实现经济发展成果共享的重要保证。

  不和谐现象有待消除

  记者:企业不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不给员工买社会保险等问题,都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阻碍。

  刘家强:从计划经济转轨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劳动关系在总体和谐的情况下,产生了一些不和谐现象。今年,涉及劳动关系的很多法律法规都将陆续修改、出台,新型劳动关系将向建立方式市场化、权利义务规范化、存续形式多样化、争议解决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何玉芬:对劳动者来说,首先要签订劳动合同,有了合同维护劳动者权益才更方便。但这个合同必须对劳资双方的权责利有一个规范。

  需要全社会努力

  记者:劳资双方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劳动纠纷难免不发生。

  何玉芬:很多劳动纠纷看起来很小,但落实到普通劳动者头上,却事关重大。我们在最基层工作,总是想方设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刘家强:在劳动争议发生后,要坚持调解优先,采用相对柔性的处理方法,而不是把纠纷引向对抗性。要发挥工会、企业、劳动者三方协调作用。现在“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也需要改革,否则劳动者维权的成本太高。

  何玉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编辑:tfol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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