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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妇女儿童用品合格率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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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本网记者 姜君)今(30)日,记者从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前,该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销售的妇女、儿童用品质量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抽查产品合格率为66%。
本次检查共对生产、销售的内衣、化妆品、洗涤用品、妇女儿童服装、儿童家具、儿童玩具、童鞋的118家企业的215个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合格企业81家、合格产品142个批次,抽查企业合格率为68.6%、抽查产品合格率为66%;有37家企业的73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企业不合格率为31.4%,产品不合格率为34%。其中内衣抽查了28批次,合格18批次,合格率为64.3%;化妆品抽查了25批次,合格22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8%;洗涤用品抽查了22批次,合格20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0.9%;妇女儿童服装抽查了39批次,合格24次,合格率为61.5%;儿童家具抽查了19批次,合格12批次,产品合格率为63.2%;儿童玩具抽查了41批次,合格23批次,合格率为56.1%;童鞋抽查了37批次,合格23批次,合格率为62.2%。
其中儿童玩具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玩具产品表示合格率较低;部分企业生产的玩具使用了不合格和禁用的原材料;还有部分违反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生产组装玩具,如部分玩具枪的弹射机构,按国家规定不得发射非玩具本身提供的弹射物,否则,一旦发射小石子、大头针之类弹射物,则可能把玩具变成“凶器”,轻则致伤致残,重则威胁生命安全。
不合格的童鞋主要是耐磨性能不合格、产品标识不规范和整体外观不合格。内衣、妇女儿童服装则主要是产品标识不合格和质量不合格,纤维成分含量与标注的成分含量不符、PH值不符合标准要求。洗涤用品和化妆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则主要是产品标识不合格,未按规定注明产品的主要成分,未注明产品的执行标准、产品的执行标准年号标注错误,另一方面就是产品质量不合格,个别企业质量意识不高,忽视产品性能要求,未对生产企业工艺严格把关导致PH值、总活性物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于本次检查不合格的企业,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立即组织整改和复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化企业质量意识,规范妇女儿童用品市场,扶优限劣,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将在适当时候再次组织对妇女儿童用品的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妇女儿童产品的质量。 编辑:tang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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