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虚假代言郭冬临张铁林没责任
2007-7-14 9:07:44 来源:四川在线 [在线收听语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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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今年,张铁林、郭冬临由于代言某酒类和洗衣粉广告先后被南京市民告上了法庭,原告都认为,两位名人在广告中夸大了商品的功效,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12日,南京白下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求。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从目前市场状况来看,以社会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诱导消费心理,从而达到广告目的的做法非常普遍,但是长期以来,广告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广告本身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却又屡见不鲜。对于明显夸大、虚假甚至违反法律规定的广告内容,广告代言人应当引起注意,消费者也应当培养自主、理性的消费意识。但是从法律上而言,明星与普通人代言广告的注意义务应当等同的。同时,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而不是广告代言人。
编辑:wanggua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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