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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公布作案视频侵犯小偷肖像权?
发布时间:2008-4-24 11:54:44  来源:  


  为防止货物被盗,在九龙广场做服装生意的杨先生于去年3月在店内安装了监控设备,但一年内该店铺却屡次遭遇小偷。前日,杨先生的服装店再次被小偷光顾,价值1.2万元的货物被盗走。至此,该店铺被盗10回,累计损失4万元。昨日,无奈的杨先生将小偷盗窃时的视频在店内循环播放,并传送到员工手机上,并称打算将小偷面部做马赛克处理后,将视频传到互联网上,想以此方式抓住偷衣贼。

  监控录像拍下小偷行窃过程

  “快看,那个红衣男子在打掩护,灰衣男子把口袋拿跑了。”昨日下午,九龙广场三楼205号铺面外人头攒动,众多顾客围聚在液晶显示屏前,观赏小偷行窃的录像。

  在显示屏上记者见到,当日中午11时47分,一名身着红色体恤的年轻男子走进店铺,和店员讲价,穿着深色背心的中年妇女紧随其后,一直守在店铺外,左顾右盼。1分钟后,穿灰色衣服的年轻男子快步过来,躲在中年妇女身后,对着一大口袋服装,神情慌张。这时,中年妇女挥动着左手,示意同伙不慌动手。如此来回三次,在两名同伙的配合下,灰衣男子最终提起大号编织袋快步离开,两名同伙也赶紧撤离。半小时后,店员小张回看录像时才发现店内物品被盗,共损失1.2万元。

  被偷十回店主要将视屏上网

  记者发现,杨先生不仅在店铺里循环播放小偷行窃视频,而且将视频存放在手机里,传送给员工。他表示下一步还打算将小偷面部做马赛克处理后传到互联网上。

  “监控器装了1年多,店铺也遭偷了10回。”杨先生说,几年前他到九龙广场开铺面做生意,经常遭到小偷光顾。为防盗并对小偷起到威慑作用,杨先生的店铺不仅有6名店员看守,而且在去年3月,他还花费8000元在店内装上了一套监控设备,店内的两个出入口装上了4个监控探头,但没想到小偷照偷不误。“每次看录像,见到小偷拿东西,我们只能干着急。”店员李小姐说,“小偷早就把东西拿走,我们也莫奈何,好气人啊!”

  民警支招可派专人监控画面

  “把这视频播出来让大家看,很不好!”市民王大姐说,即便是小偷也有面子和自尊心,他们一时冲动做错事就被公之于众,今后如何面对亲人?同时通过手机转发视频文件,四处传播,影响更坏。王大姐认为,小偷虽有错,但也该给他们一个改错的机会。“把视频文件公布出来,杨先生的行为欠妥。”

  “把录像公布出来,让大家都看清他们的可耻行为!”市民马先生认为,市民看到视频录像后,可以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无人值守显示器,整个监控设备就如同虚设,起不到作用。”对于杨先生的遭遇,人中派出所民警支招。他说,杨先生可以派一个店员守在显示屏前,严密监视4个分画面,发现异常情况赶紧上前制止,店铺能有效防范小偷。成都九龙广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全部陈主任表示,将加大保安巡逻力度,确保业主的财产安全。

  ○律师说法

  公布录像涉嫌侵犯小偷肖像权

  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耀帮认为,杨先生此举已涉嫌侵犯小偷的肖像权,按照《民法》,杨先生应承担相应责任。“杨先生可以将录像交由公安机关留作证据,协助抓捕小偷,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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